一、造價工程師注冊考核制度
(一) 申請報考條件
1、 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五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六年;
2、 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四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五年;
3、 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并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三年;
4、 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兩年。
(二) 考試內容
1、 工程造價的相關知識,如投資經濟理論、經濟法與合同管理、項目管理等知識
2、 工程造價與控制,除掌握造價基本概念外,主要體現全過程造價確定與控制思想,以及對工程造價管理信息系統的了解
3、 工程技術與工程計量,這一部分分兩個專業考試,即建筑工程與安裝工程,主要掌握兩專業基本技術知識與計量方法
4、 案例分析,考察考生實際操作的能力
(三) 注冊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實行注冊登記制度。
造價工程師的權利義務
造價工程師一般分為一級造價工程師和二級造價工程師:
(1)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一級),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2)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二級),原則上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
二、職稱認定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增加交通運輸工程和水利工程2個專業。土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專業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交通運輸工程專業由交通運輸部負責;水利工程專業由水利部負責。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