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根據最新公告可知,2021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時間為10月30日、31日,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時應持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注冊證書、執業印章樣式以及注冊證書編號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統一制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及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注冊證書的制作和發放;執業印章由注冊造價工程師按照統一規定自行制作。
一、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不履行注冊造價工程師義務;
(二)在執業過程中,索賄、受賄或者謀取合同約定費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執業過程中實施商業賄賂;
(四)簽署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
(五)以個人名義承接工程造價業務;
(六)允許他人以自己名義從事工程造價業務;
(七)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執業;
(八)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注冊證書或者執業印章;
(九)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二、一級造價師備考經驗
在備考一級造價師考試時,一定要做好細致的計劃安排,給自己限定時間,比如規定自己兩個小時做完一套試題或者半個小時復習完一章等等,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給自己做好時間規劃可以提高備考的效率。
多看教材,多看教材一定是沒有錯的,無論考生是一級造價師復習的初期還是在一級造價師復習的沖刺階段,都建議大家多看教材,一級造價師考試的知識點基本上都是書上的考點,在考試之前考生起碼要保證已經看過了三遍教材,并且已經知道書中的考試重點有哪些。
一級造價師歷年真題不僅能夠幫助我們了解一級造價師考試歷年考試重點,主要是我們做幾套真題有后就會發現竟然有相似的考試重點,有的考點是每年都會考的,有的是隔年會考的,做幾套真題也許你就會發現考試的套路,做真題還能夠檢查自己掌握知識的程度,測試出自己的不足,及時查缺補漏。
三、成績查詢
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一般造價工程師考試成績查詢入口于12月下旬開通,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亦可關注本站造價工程師頻道成績查詢欄目信息。
四、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范圍包括:
(一)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和審核,項目經濟評價,工程概、預、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和審核;
(二)工程量清單、標底(或者控制價)、投標報價的編制和審核,工程合同價款的簽訂及變更、調整、工程款支付與工程索賠費用的計算;
(三)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設計方案的優化、限額設計等工程造價分析與控制,工程保險理賠的核查;
(四)工程經濟糾紛的鑒定。
第十六條注冊造價工程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使用注冊造價工程師名稱;
(二)依法獨立執行工程造價業務;
(三)在本人執業活動中形成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上簽字并加蓋執業印章;
(四)發起設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
(五)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六)參加繼續教育。
五、合格標準
2021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建設工程計價》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四個科目的合格標準分別為60分、60分、60分和72分(相應科目試卷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00分和120分)。
具體詳情如下:
科目名稱 | 滿 分 | 合格標準 |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 100 分 | 60分 |
建設工程計價 | 100 分 | 60分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 | 100 分 | 60分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 | 100 分 | 60分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交通運輸) | 100 分 | 60分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水利) | 100 分 | 60分 |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120 分 | 72分 |
六、全國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指南說明如下:
第二章注冊
第六條注冊造價工程師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
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經過注冊方能以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名義執業。
第七條注冊造價工程師的注冊條件為:
(一)取得執業資格;
(二)受聘于一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或者工程建設領域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招標代理、工程監理、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
(三)無本辦法第十二條不予注冊的情形。
第八條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申請注冊的,可以向聘用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出具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對申請初始注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在5日內將全部申請材料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注冊機關),注冊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
“對申請變更注冊、延續注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在5日內將全部申請材料報注冊機關,注冊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作出決定。
“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初始、變更、延續注冊,逐步實行網上申報、受理和審批。”